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刚在路上
『遇』见一个『认识的人』

为什么都用了『』叻?
1. 我在驾车,他是走在路上
2. 说认识,我连名字都不懂,也没有交谈过
3. 严格来说,我‘不认识’他,但知道是小学学弟
OS:唉呀长大了这么多明明只小3岁) 文质彬彬的青年

不要扁我 呵呵

我认识的
是他爷爷

想当年
我在3年级当卫生员的时候
负责的岗位是下课时间的篮球场
每当下课 我都会领着便当
在休息处吃妈妈准备的点心(当年舅妈刚嫁进来,所以都是她制作的糕点)
就有一个老爷爷 手里拿着便当
来探望下课的小孙子

我和老爷爷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
做了朋友 每天都很期待和他聊天

隔了半个世纪的距离
天知道当时的我 能和他聊什么
总之那时候的我
午休没有和同学吃点心聊八卦
准时和老爷爷‘约会’

其实老爷爷就住在我舅舅家同路
每次妈妈牵着我经过
我告诉她:我每天下课都和这个老爷爷聊天
妈妈也不相信因为她叫我去打招呼我又不好意思

那个男生就是当时的小孙子
一直到我6年级他3年级
他负责在篮球场执勤
而我当了卫生团长后
也从来没有因为老爷爷的关系而说话
说‘微妙’ 还不如用‘奇怪’来形容

看到这个男生
或者经过那间屋子
我总会想起那位慈眉善目 拿着拐杖带点心给孙子的老爷爷

爷爷啊
因为您
性格‘急惊风’的我 愿意对老人家多一点忍耐和亲切

也因为您
改变了一个原本孤僻
不敢和别人交谈却又话很多的小女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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