依稀記得張小嫻寫過的書
裡面有一段這樣的對白
女:你愛我嗎?
男:愛。
女:有多愛?
男:已經到了危險程度。
所謂的愛情中的危險程度
究竟指的是什麼
可以去到多少的程度
第一種:
愛你愛得失去自我
以你為中心
你難過我難過
你開心我加倍開心
第二種:
愛你愛得很卑微任你使喚差遣
你生氣我不作氣
你開心我不能不開心
第三種:
愛你愛得自己受傷也心甘情願
如果你不願意做的事我扛
即使自己明明已經筋疲力盡
第四種:
愛你愛得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想什麼
有時候被問到:你干嘛這樣有什麼事情
連自己也不明白為什麼會你所謂的「發脾氣」
其實心里也會不愉快的
第五第六...
這樣的危險程度
雖然不至於人命傷亡
但卻是比較難愈合的內傷
會變得越來越不像原來的自己
會漸漸以為
那個因為愛而改變的自己
才是真正的自己
可能是
也可能不是
如果是
那只能說
啊原來我本來就是很願意配合人的人
如果不是
那為什麼在面對自己心愛的人的時候
卻需要偽裝
如果有一天
你被宣布成為
誰的某某人而不是你是xxx時
或許你愛得太用力
愛讓你在這個世界上憑空消失
少了自己的Identity
這樣的愛
絕對已經到了無可救藥的危險程度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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